為規范瑞麗航空B2B系統退票操作流程,提升退票審核效率,經市場部研究決定,現下發《瑞麗航空B2B系統退票審核管理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B2B系統散客及團隊客票退票時間的審核均以退票訂單中顯示的提交退票時間為準。各代理人必須及時在B2B系統中提交退票申請,任何代理人原因造成的退票手續費增加或其他損失,均由代理人承擔。
新舊規定過渡期票務處理原則:
出票日期在2017年11月20日之前,按照原退票依據執行;2017年11月20日之后(含)按本規定執行。
本規定自文件下發之日起生效,B2B系統散客及團隊退票審核均以本文件為準。
瑞麗航空有限公司
市場銷售部
2017年11月17日